挑日選時
避凶趨吉
擇日學古稱剋擇、選擇,又稱擇日、擇吉、諏日、諏吉、涓吉,俗稱選日子、看日子、挑日子、撿日子等,是通過中國陰陽術數選擇吉日,藉此選擇用事來達到趨吉避凶的目的。擇日之術流傳民間有數千年,已經成為一種傳統習俗,老一輩舉凡大小事都可翻查通勝,通過日常宜忌做簡易的擇日。擇日原理源自陰陽家觀察天時之星辰與氣候變化,加之地理方位及人和用事,產生每日用事吉凶之選擇。
自古流傳至今的擇日流派不勝枚舉,彼此之間互有矛盾,甚至一家之中也有異見之處。現代專業命理家則講究「以事為綱、以神為目、因事擇神、依神擇日」,還要根據當事人的生辰八字推算日課,過程頗為繁瑣。
看日子吉凶的習慣,已經了流傳三千多年,主要還是它迎合了國人貴中求和、近利遠害、趨吉避凶的生活實踐及心理;在這三千多年的發展歷程中,擇日的各家各派不斷湧現,各說其是,真偽共存。主要有下面幾種方法:
演禽法
斗首法
穿山法
天星法
奇門法
六壬法
太乙法
運氣法
祿命法
紫白法
叢辰法
擇日的誤區及正確擇日的方法
擇日(擇吉)的目的就是趨吉避凶、祈福禳禍,使用錯誤通書擇日便是擇日的一大誤區。擇日的另一大誤區是使用正確通書擇日,但以為只要是黃道吉日等吉日,就可以做各項民事活動。殊不知,即使是相同的民事活動,同一個吉日,對於不同人來說,對其中一部分人來說是吉的,但對另外一部分人來說卻是凶的。
即使是相同的民事活動,相同人,也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修陰宅風水這項活動,假設人事方面相同,也應分為生基、凶喪、遷移等情況,因為上面這三種情況的擇日條件、方式等不同,選擇的吉日也不同。
正確的擇日方法應該是以事件(指各項民事活動)為準,結合當事人,根據擇日規則,選擇吉日吉時來進行活動才是正確的擇日方法。如嫁娶,首先以新娘的出生日期為條件,選取新娘的出嫁大利月份,再從出嫁大利月份中選出適合出嫁的吉日,從適合出嫁的吉日中,結合其他當事人的出生日期,選取大家都適合的吉日,並以該吉日為準,選擇吉時,嫁娶擇日至此完備。其他各項民事擇日依此類推!
結婚的擇日
所選的日子不宜與女命、男命的生肖相刑、沖、害的日子,也不能破壞男女雙方命局的格局,亦不能是雙方或其中一方的忌神
開業、開店一般性的吉日
甲寅、甲子、甲戍、甲申、丑、亥、卯、未、丙寅、丙子、己巳、己未、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壬子、癸未、癸卯、戊寅、辛酉、辛卯、辛未
開工一般性的吉日
甲申、甲辰、 巳、 未、 卯、丙午、丙辰、丁亥、丁丑、己未、己酉、庚申、庚戍、辛未、辛酉、辛亥、癸酉、壬辰、壬寅、壬午、壬申
簽合同或交易的一般性吉日
甲申、甲寅、 未、 卯、丙子、丁丑、丁未、戊申、庚子、辛未、辛卯、辛酉、壬辰、壬午、壬子、癸卯、癸未,選定的日子不能衝剋當年太歲、不能衝剋當月之建
擇吉日的幾點說明與思考
- 以上所列的開工、開業、結婚、開店、簽合同、交易吉日是在較大範圍內所定,並非對每一個人都有效,也並非對每一個人都有利。
- 某人如果命局在某一流年組合不利,既使選定的日子再好,也不見得有好的成效
- 擇吉日的四種方法應全面綜合考慮分析,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 一般來說,擇日子的目的是為了有一個好的開端,因此,必須對所做事情的性質和所營業和行業進行五行上分類,從而進行分析。只有這樣,才能有的放矢,百發百中。
- 為了選擇吉日良辰,身邊有一本黃曆,並不意味就能選對日子,因為看日子牽涉到許多專門的知識,包括:建除十二神、紫白飛星、每日行事宜忌、每日沖煞、每日胎神占方、每日凶時與吉時等等。怎樣看懂黃曆專門知識與黃曆之中選擇吉日良辰是屬於擇日學的範疇。
嫁娶擇吉日課的故事
我國傳統的婚儀分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個過程,稱為「六禮」。說明如下:
- 納采(說媒提親)
- 問名(探問生辰八字)
- 納吉(小定、暗定)
男家卜得吉兆後,備禮(小聘)告知女方家,決定締結婚姻文定日期。 - 納徵(下聘)
準備聘金及聘禮託媒人致送到女方家 - 請期
俗稱送日頭,通請女方同意結婚之日 - 親迎(迎娶)
備註:問名與請期,現今合稱為「擇日」;納吉與納徵,現今合稱為「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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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卦問事占卜 八字算命 陽宅看風水 擇日找日子 命名改名字 化解運途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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